养花专家老花衣(老花医养花用药视频)

分类: 养花知识 发布时间: 2023-03-03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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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包包的日常保养知识 1.白棉手套不是劳保那种粗线的,是那种普通的,没有图案的纯棉白手套。批发市场很便宜,大约十几块一打吧。新的时候,可以先用来做手部护理,旧了就拿来擦皮鞋和保养皮子用。白棉手套除了擦拭包包灰尘外。还有就是可以做对把手、配皮之类的保养。 在处理完包包污渍,或是包包干净的时候,带上干净白手套来回轻轻擦试包包的配皮,可以促进配皮毛孔闭合。尽快由白变成均匀的蜜色。2.橡皮普通的学生橡皮(据朋友说生橡胶用着也不错),不掉渣的那种。突然出现的比较浅的污物可以立刻处理!不要那种唬小孩子做成各种形状颜色,甚至还带糖果味道的。LV包包上的圆子笔印曾经用橡皮擦掉过。但要注意,这样的痕迹要立刻处理,不要留痕太久,久了颜色已经渗入到皮质里面去,有可能橡皮无效。除了LV外,其他的亮皮,漆皮,或是帆布等布料(比如BUR.家和GU.家的包)的小污物,也可以用橡皮处理。3、“擦擦克林”据说是新进出的一种高科技去污产品,长得象海棉的一种清洁棉,白色的。据说擦玻璃啥的用在厨房去污的。我在北京超市买到过。可能别的地方有替代产品。这种用法是剪下一小块,少沾些水,再拧干,然后就对着污迹开始擦吧!可以清除掉原子笔印。俺有只VERNIS白桶包,就生把用橡皮擦不掉的一条原子笔印擦掉了。但也要注意,浅痕或留痕时间短的可以,深的久的就够呛了。但是不建议用擦擦克林擦真皮的部分,因为虽然有用,可以擦去污渍,但使用后感觉整个皮质变得很干,失去光泽。要用手去摸很久才能摸回来。如果一定要用的话,建议朝一个方向,小力地擦。4、丝袜废旧丝袜用于刚开始清理皮件的浮灰或是不算太脏的污渍是非常理想的。但要注意,一定要女士穿的不掉色的普通丝袜、长筒袜之类。比较时髦的网眼、镂空、蕾丝等的就没什么用了。5.软毛刷可以用猪鬃软刷,擦鞋刷的那种也可以,主要就是软一点的,不能太硬,不然会损伤皮质。软毛牙刷也可以,看你需要清理的面积了。主要是用来清理比较结实的老花或是刷帆布包上卡在缝里的浮尘。6.棉花棒超市常见的一头尖一头圆的。处理小地方的脏污很有用,尤其是刻有logo或名称的拉链的地方。能把卡在里面的灰都清出来。皮面保养LV老花系列1、平时注意的事项夏天穿容易褪色的衣服,或者扎染的上衣就别背斜挎包。背的时候,会接触到真皮质的部分。接触到,颜色就会染上配皮。而因此象很多双子星,经常背,贴身的一面中间的牛皮部分就很容易染上仔裤兰。就是这个原因。如果染到,最好马上用上面所说的橡皮擦立刻处理。如果手拎的话,尽量保持手的干净。或是尽量挎胳膊上。手出汗时,污垢最易被挽手吸收且最不易处理。因此最好是从根上防治。平时擦包的时候就用白棉手套就可以了。不用时用防尘袋收好,如果特别潮的地区,比如上海,最好买吸潮剂放入包内。而手挽是最容易变色的,不用时,清干净后,最好用塑料袋或保鲜膜包起来再收纳入防尘袋。就算长久不用包包,也偶尔拿出来通通风透透气。2、配皮的保养通常LV新包的配皮部分都是淡淡的米白色。这种类型的皮质毛孔是开放的,所以容易吸收外界的油脂和水分,这些都是让颜色越来越深的原因。而在皮革的毛孔是开的时候,如果染上污垢就变得黑黑脏脏的就比较不容易消除掉了。所以一般的保养就是要缩短这个时间,要么就要很好的保护好。一般来说配皮变成浅蜜色是最漂亮的。这个是可以晒出来的,但要注意,最好把其他部分盖住,否则包包容易变形,可以用防尘套之类的。切记!千万不要用报纸盖,会把油墨印在包上,且无法处理! 最好只晒皮质的部分,注意翻面,省得不匀。晒的动作是为了加速氧化变色。晒好后接下来就用干净的白手套,干净的绒布防尘套也是可以的,来回擦试。一定是以前那种绒布的防尘套才行,现在大都变成米白麻质感的,这种就太硬了,不能用,会把配皮刮伤。擦的动作是为了加速毛孔闭合。但是注意千万别用任何掉色的东西擦!!会沾在皮上! 如果是 包包挽手或背带而言,想缩短这个时间的话,更快方法就是洗干净手后,在包包配皮处来回撮,俗称人肉抛光,撮的动作使
是那种PVC料的LV还是牛皮包包?我一般是用风油精擦,牙膏是擦五金上的锈斑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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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的语文要背诵的多吗

小学五年级需诵读的14篇美文 1 窗外作者:马德自然,把一方山水镶嵌在窗外。山柔情,水妩媚,绿是沁绿的,凉是浅凉的,在眉峰上横亘,在手腕里温润,在心窝里波光潋滟,招惹着人。窗子打通了人和大自然的隔膜,把风和太阳逗引进来,使屋子里也关着一部分春天,让我们安坐了享受,无须再到外面去找。其实,窗子逗引进来的,何止是风和太阳啊!星辉,雾岚,暮鼓,晨钟,朗月载来的皎洁,庭树摇碎的细影,夜歌的恣意与悠扬,都从窗外来。软软的,酥酥的,细细的,像初生羔羊的蹄印,又像淡春的润雨,落在你的心鼓上。而这一切,仿佛又能给人以极大的解脱,痛苦、忧伤、落寞一样一样地卸下来,让你浑身没有了挂碍,变得轻松惬意起来。自由的生命,都在窗外。一只悠闲独步的蚂蚁,电线上晾翅的一只鸟,塘里的一粒蝌蚪,泥土下一条蚯蚓,活得无牵无挂无拘无束无论是茅屋的草牖,还是高楼大厦的玻璃幕窗,作为窗户本身,从来没有阻隔过谁,也没有拒绝过谁。你推开窗户,看看天的高远与蔚蓝,听听鸟的鸣叫和飞翔,闻闻青草的方向,就感受到了另一种方式的温馨和爱。这是窗外的意趣,也是人生的意趣。2 海上日出作者:巴金为了看日出,我常常早起。那时天还没有大亮,周围很静,只听见船里机器的声音。天空还是一片浅蓝,很浅很浅的。转眼间,天水相接的地方出现了一道红霞。红霞的范围慢慢扩大,越来越亮。我知道太阳就要从天边升起来了,便目不转睛地望着那里。果然,过了一会儿,那里出现了太阳的小半边脸,红是红得很,却没有亮光。太阳像负着什么重担似的,慢慢儿,一纵一纵地,使劲儿向上升。到了最后,它终于冲破了云霞,完全跳出了海面,颜色真红得可爱。一刹那间,这深红的圆东西发出夺目的亮光,射得人眼睛发痛。它旁边的云也突然有了光彩。有时候太阳躲进云里。阳肖透过云缝直射到水面上,很难分辨出哪里是水,哪里是天,只看见一片灿烂的亮光。有时候天边有黑云,云还很厚。太阳升起来,人看不见它。它的光芒给黑云镶了一道光亮的金边。后来,太阳慢慢透出重围,出现在天空,把一片片云染成了紫色或者红色。这时候,不仅是太阳、云和海水,连我自己也成了光亮的了。这不是伟大的奇观么?3夕照作者:李颖小屋的窗子是朝西开的,我便有机会尽情地欣赏那迷人的夕照了。透过窗子向下看,是一排整齐的红砖瓦房。砖瓦房后面立着一排挺拔的钻天杨。每临近黄昏时,太阳顺着这排杨树缓缓滑落下去,便出现了如诗的夕照。太阳被裹上橘黄色,没有了刺眼的光芒,稳稳地站在那排杨树的树梢上,没有丝毫衰老的样子。柔柔的光泻下来,给砖瓦房镀上一层华丽的金黄;房顶顿时化作一汪晶莹的湖水,每一片瓦都跳跃着红润的光,变得波光粼粼一般了。很明显,这雀跃着的“波纹”是夕阳得意的杰作。那平静的“湖面”难道不是被它踩碎的吗?啊,它和我们一样调皮!这样想着想着,眼前的太阳便又向下溜了一截。这会儿,太阳的脸上开始泛出微红;轻轻的,如纱一般。不一会儿,那红色变深了,成了小姑娘脸上害羞的红云了。一会儿,那张可爱的脸渐渐变红,变红,最终一只熟透了的“大石榴”出现在树杈当中。光带着收获的喜悦从“石榴”里溢了出来,映着钻天杨矫健的身影,在天际形成一幅绝妙的工笔画。天空的黑色渐渐漫了过来,几乎要把太阳包住了。太阳则变得越发的红,宛然一团燃烧的烈火将黑暗照亮。我呆呆地望着这如火的夕阳,油然而生出一种感慨,一种激动。渐渐地,夕阳在我的视野中远去,远去,最终完全消失了。我知道,此时它已经到了地球的那一面,又为那里的人们带来一个美丽的黎明。4 最幸福的一晚作者:邱红波那一晚犹在眼前,那时我十二岁。妈妈爸爸带着我和妹妹一路上紧赶慢赶,就是为了在除夕前到达老家。可到底没赶上最后一班长途客车,爸爸只好领着我们来到一家旅社。打着哈欠的服务员告诉我们,住一晚需要十四块钱,爸爸羞愧地摸着荷包,妈妈则犹豫不决地看着我和妹妹,我似乎领会到了什么,拿出我小小男子汉的勇气说:“妈,我们不住店。”就在那个寒风凛冽的夜晚,我们全家蜷缩在车站的长亭下,期待着天亮。冷风中飘来抄手(馄饨)的香气。妈妈兴奋地说,反正我们已省了一笔钱,索性去大吃一顿暖暖身子。我和妹妹当然是拍手叫好,爸爸则舔舔嘴唇,把几张票子数给妈妈后坚守原地,他太节俭了,一生中从来如此。两毛钱一碗的抄手我们共吃了七碗,辣得我们浑身淌汗,妈妈扳着指头计算说:“我们才花了一块四,以后当家就要这样,既不要奢侈也不要对不起自己。”妹妹若有所悟地点点头。过瘾回来,我们开始犯困,爸爸脱下他的军大衣,妈妈脱下她的外套,给我和妹妹做了一个最舒适的地铺,我们孩子很快就睡着了,闭眼前,我看见爸爸妈妈哈出的白气在夜晚的灯光下急速升腾…我和妹妹感觉这真是我们在童年过的最幸福的一个夜晚,新奇有趣又美妙。很多年后,我们又谈起那晚时,妈妈漏嘴说:“那晚,是我一生中最冷的晚上。”我的爸爸则戴着老花镜在看报纸,无语。我突然记起,他们都没有地铺睡,爸爸甚至没吃过抄手,他们都穿着单衣,哆嗦在寒亭的灯光下,守护着他们的两个小天使。他们将寒冷隐没在我们认为最幸福的回忆里。“妈,那晚你真的很冷吗?”“很冷,但也很幸福。”妈妈看着我们说。5 珍珠鸟作者:冯骥才真好!朋友送我一对珍珠鸟。我把这对鸟儿放在用竹条编成的笼子里,笼子里还有一卷干草,那是小鸟舒适又温暖的巢。我把它挂在窗前。 一盆 吊兰 的 垂蔓蒙盖在鸟笼上,珍珠鸟就像躲进深幽的丝林一样安全 。三个月后,那 愈发繁茂的绿蔓里边,发出一种尖细又娇嫩的鸣叫。我猜到,是它们 有了雏儿。 。过不多久,忽然有一个脑袋从叶间探出来。拨开绿蔓一看,正是这个小家伙! 瞧,多么像它的母亲,红嘴红脚、灰蓝色的毛,只有后背还没有生出珍珠似的白点;它好肥,整个身子好像一个蓬松的球儿。起先,这小家伙只在笼子四周活动,随后就在屋里飞来飞去,一会儿落在柜顶上,一会儿神气十足地站在书架上;一会把灯绳撞得来回晃。 渐渐地它胆子大了,竟然落到我书的小桌上。它先是离我较远,见我不去伤害它,便一点点挨近,然后蹦到我的杯子上,俯下头来喝茶,再偏过脸瞧瞧我的反应。后来,它完全放心了,索性用那小红嘴,“嗒嗒、”啄着我颤动的笔尖。我用手抚它细腻的绒毛,它也不怕,反而友好地啄两下我的手指。白天,它 淘气地陪伴我;傍晚,它就在父母的再三呼唤声中,飞到笼子边,扭动滚圆的身子,挤开那绿叶钻进去。有一天,我伏案写作时,它居然落到我的肩上。我手中的笔不觉停了,生怕惊跑它。呆一会儿,扭头看,这小家伙竟扒在我的肩头睡着了,它 睡得好熟哇!大概在做梦?看着这可爱的小家伙,我不由自主地发出了一声呼唤:信赖,不就能创造出美好的境界吗?6 养花作者:老舍我爱花,所以也爱养花。我可还没成为养花专家,因为没有工夫去研究和试验。我只把养花当作生活中的一种乐趣,花开得大小好坏都不计较,只要开花,我就高兴。在我的小院子里,一到夏天满是花草,小猫只好上房去玩,地上没有它们的运动场。花虽然多,但是没有奇花异草。珍贵的花草不容易养活,看着一棵好花生病要死,是件难过的事。北京的气候,对养花来说不算很好,冬天冷,春天多风,夏天不是干旱就是大雨倾盆,秋天最好,可是会忽然闹霜冻.在这种气候里,想把南方的好花养活,我还没有那么大的本事.因此,我只养些好种易活的自己会奋斗的花草。不过,尽管花草自己会奋斗,我若是置之不理,任其自生自灭,大半还是会死的.我得天天照管它们,像好朋友似的关切它们.一来二去,我摸着一些门道:有的喜阴,就别放在太阳地里;有的喜干,就别多浇水.摸着门道,花草养活了,而且三年五载老活着,开花,多么有意思呀!多得些知识决不是坏事.我不是有腿病吗,不但不利于行,也不利于久坐.我不知道花草受我的照顾,感谢我不感谢;我可得感谢它们.我工作的时候,总是写一会儿就到院子里去看看,浇浇这棵,搬搬那盆,然后回到屋里再写一会儿,然后再出去.如此循环,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用于吃药.要是赶上狂风暴雨或者天所突变,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十分紧张.几百盆花,都要很快地抢到屋里去,使人腰酸腿疼,热汗直流.第二天,天气好转,又得把花都搬出去,就又一次腰酸腿疼,热汗直流.可是,这多么有意思呀!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送牛奶的同志进门就夸"好香",这使我们全家都感到骄傲.赶到昙花开放的时候,约几位朋友来看看更有秉烛夜游的味道——昙花总在夜里开放.花分根了,一棵分为几棵,就赠给朋友们一些;看着友人拿走自己的劳动果实,心里自然特别喜欢.当然,也有伤心的时候,今年夏天就有这么一回.三百棵菊秧还在地上(没到移入盆中的时候),下了暴雨,邻居的墙倒了,菊秧被砸死三十多种,一百多棵.全家都几天没有笑容。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7美丽的小兴安岭我国东北的小兴安岭,有数不清的红松、白桦、栎树……几百里连成一片,就像绿色的海洋。春天,树木抽出新的枝条,长出嫩绿的叶子。山上的积雪融化了,雪水汇成小溪,淙淙地流着。溪里涨满了春水。小鹿在溪边散步。它们有的府下身子喝水,有的侧着脑袋欣赏自己映在水里的影子。夏天,树木长得葱葱茏茏,密密层层的枝叶把森林封得严严实实的,挡住了人们的视线,遮住了蓝蓝的天空。早晨,雾从山谷里升起来,整个森林浸在乳白色的浓雾里。太阳出来了,千万缕像利剑一样的金光,穿过树梢,照射在工人宿舍门前的草地上。草地上盛开着各种各样的野花,红的、白的、黄的、紫的,真像个美丽的大花坛。秋天,白桦和栎树的叶子变黄了,松柏显得更苍翠了。秋天吹来了,落叶在林间飞舞。这时候,森林向人们献出了酸甜可口的山葡萄,又香又脆的榛子,鲜嫩的蘑菇和木耳,还有人参等名贵药材。冬天,雪花在空中飞舞。树上积满了白雪。地上的雪厚厚的,又松又软,常常没过膝盖。西北风呼呼地刮过树梢。紫貂和黑熊不得不躲进各自的洞里。紫貂捕到一只野兔当美餐,黑熊只好用舌头舔着自己又肥又厚的脚掌。松鼠靠秋天收藏在树洞里的松子过日子,有时候还到枝头散散步,看看春天是不是快要来临。小兴安岭一年四季景色诱人,是一座美丽的大花园,也是一座巨大的宝库。8匆 匆 作者:朱自清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吧: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吧:现在又到了哪里呢?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乎是渐渐空虚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小屋里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吧?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9西湖的“绿”作者:宗璞雨中去访灵隐,一下车,只觉得绿意扑眼而来。道旁古木参天,苍翠欲滴,似乎飘着的雨丝儿也都是绿的,飞来峰上层层叠叠的树木,有的绿得发黑,深极了,浓极了;有的绿得发蓝,浅极了,亮极了。峰下蜿蜒的小径,布满青苔,直绿到了石头缝里。在冷泉亭上小坐,直觉得遍体生凉,心旷神怡。亭旁溪水琮净,说是溪水,其实表达不出那奔流的气势,平稳处也是碧澄澄的,流得急了,水花飞溅,如飞珠滚玉一般,在这一片绿色的影中显得分外好看。西湖胜景很多,各处有不同的好处,即便一个绿色,也各有不同。黄龙洞绿得幽,屏风山绿得野,九溪十八涧绿得闲。不能一一去说。漫步苏堤,两边都是湖水,远水如烟,近水着了微雨,也泛起一层银灰的颜色。走着走着,忽见路旁的树十分古怪,一棵棵树身虽然离得较远,却给人一种莽莽苍苍的感觉,似乎是从树梢一直绿到了地下。走近看时,原来是树身上布满了绿茸茸的青苔,那样鲜嫩,那样可爱,使得绿荫荫的苏堤,更加绿了几分。有的青苔,形状也很有趣,如耕牛,如牧人,如树木,如云霞,有的整片看来,布局宛然,如同一幅青绿山水。在花港观鱼,看到了又一种绿。那是满地的新荷,圆圆的绿叶,或亭亭立于水上,或婉转靠在水面,只觉得一种蓬勃的生机,跳跃满池。绿色,本来是生命的颜色,我最爱看初春的杨柳嫩枝,那样鲜,那样亮,柳枝儿一摆,似乎蹬着脚告诉你,春天来了。荷叶,则要持重一些,初夏,则更成熟一些,但那透过活泼的绿色表现出来的茁壮的生命力,是一样的。再加上叶面上的水珠儿滴溜溜滚着,简直好像满池荷叶都要裙袂飞扬,翩然起舞了。10山上漫步 作者:徐志摩(节选自《翡冷翠山居闲话》)在这里出门散步去,上山或是下山,在一个睛好的五月的向晚,正像是去赴一个美的宴会:阳光正好暖和,决不过暖;风息是温驯的,而且往往因为他是从繁花的山林里吹度过来,他带来一股幽远的淡香,连着一息滋润的水气,摩挲着你的颜面,轻绕着你的肩腰,就这单纯的呼吸已是无穷的愉快;空气总是明净的,近谷内不生烟,远山上不起霭,那美秀风景的全部正像画片似的展露在你的眼前,供你闲暇的鉴赏。你一个人漫游的时候,你就会在青草里坐地仰卧,甚至有时打滚,因为草的和暖的颜色自然的唤起你童稚的活泼;在静僻的道上你就会不自主的狂舞,看着你自己的身影幻出种种诡异的变相,因为道旁树木的阴影在他们纡徐的婆娑里暗示你舞蹈的快乐;你也会得信口的歌唱,偶尔记起断片的音调,与你自己随口的小曲,因为树林中的莺燕告诉你春光是应得赞美的;更不必说你的胸襟自然会跟着曼长的山径开拓,你的心地会看着澄蓝的天空静定,你的思想和着山壑间的水声,山罅里的泉响,有时一澄到底的清澈,有时激起成章的波动,流,流,流入凉爽的橄榄林中,流入妩媚的阿诺河去……11富饶的西沙群岛西沙群岛是南海上的一群岛屿,是我国的海防前哨。那里风景优美,物产丰富,是个可爱的地方。西沙群岛一带海水五光十色,瑰丽无比:有深蓝的,淡青的,绿的,淡绿的,杏黄的。一块块,一条条,相互交错着。因为海底高低不平,有山崖,有峡谷,海水有深有浅,从海面看,色彩就不同了。海底的岩石上长着各种各样的珊瑚,有的像绽开的花朵,有的像分枝的鹿角。海参到处都是,在海底懒洋洋地蠕动。大龙虾全身披甲,划过来,划过去,样子挺威武。鱼成群结队地在珊瑚丛中穿来穿去,好看极了。有的全身布满彩色的条纹;有的头上长着一簇红缨;有的周身像插着好些扇子,游动的时候飘飘摇摇;有的眼睛圆溜溜的,身上长满刺儿,鼓起气来像皮球一样圆。各种各样的鱼多得数不清。正像人们说的那样,西沙群岛的海里一半是水,一半是鱼。海滩上有拣不完的美丽的贝壳,大的,小的,颜色不一,形状千奇百怪。最有趣的要算海龟了。每年四五月间,庞大的海龟成群爬到沙滩上来产卵。渔业工人把海龟翻一个身,它就四脚朝天,没法逃跑了。西沙群岛也是鸟的天下。岛上有一片片茂密的树林,树林里栖息着各种海鸟。遍地都是鸟蛋。树下堆积着一层厚厚的鸟粪,这是非常宝贵的肥料。岛上的英雄儿女日夜守卫着祖国的南大门。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可爱的西沙群岛必将变得更加美丽,更加富饶。12 提醒幸福 作者:毕淑敏享受幸福是需要学习的,当幸福即将来临的时刻需要提醒。人可以自然而然地学会感官的享乐,却无法天生地掌握幸福的韵律。灵魂的快意同器官的舒适像一对孪生兄弟,时而相傍相依,时而南辕北辙。幸福是一种心灵的振颤,它像会倾听音乐的耳朵一样,需要不断地训练。简言之,幸福就是没有痛苦的时刻,它出现的频率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少。幸福常常是朦胧的,很有节制地向我们喷洒甘霖。你不要总希冀轰轰烈烈的幸福,它多半只是悄悄地扑面而来;你也不要企图把水龙头拧得更大,使幸福很快地流失,而需静静地以平和之心,体验幸福的真谛。幸福绝大多数是朴素的,它不会像信号弹似的,在很高的天际闪烁红色的光芒。它披着本色外衣,亲切温暖地包裹起我们。幸福不喜欢喧嚣浮华,常常在暗淡中降临。贫困中相濡以沫的一块糕饼,患难中心心相印的一个眼神,父亲一次粗糙的抚摸,女友一个温馨的字条……这都是千金难买的幸福!像一粒粒缀在旧绸子上的红宝石,在凄凉中愈发熠熠夺目。当春天来临的时候,我们要对自己说:这是春天啦!心里就会泛起茸茸的绿意。幸福的时候,我们要对自己说:请记住这一刻!幸福就会长久地伴随我们。常常提醒自己注意幸福,就像在寒冷的日子里经常看看太阳,心就会不知不觉的暖洋洋亮光光。13 夸父逐日 《山海经》夸父与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饮,饮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译文】夸父追赶太阳,追至太阳身边,因炎热而口渴,喝干了江河仍嫌不足,于是,欲饮沼泽之水,未等喝到,不幸渴死。手杖弃于路边,竞长成一片桃林。14 舍生取义 作者:孟子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译文】鱼是我所喜欢吃的,熊掌也是我所喜欢吃的;如果两者不能都吃的话,我便丢掉鱼而吃熊掌。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两者不能并有,我便舍弃生命而取义。

五年级的语文要背诵的多吗

我19岁了,为什么我父母还不肯给钱我买衣服?(我是女生)

就像你标题的第一句来说,你已经19岁了。在国外,一般只要过了18岁就要学会独立,就连上学的学费也是自己贷款以后工作来偿还。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错,有时候可以利用课余生活出来打工挣钱买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样既丰富了自己的社会经验,也能有自己想要得到的收获。父母养育我们18年我们就应该学会感恩了,以后就是我们来回报他们的时候,不能总想着从他们身上得到什么,每个人心中都有爱,用有爱的心去看待一切问题,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我猜想他们可能是怕你以后习惯了爱买衣服会乱花钱吧,这是每个父母教育方式的不同,有的时候和家里的经济条件划不上等号的。也许他们认为说你现在最重要的是读书,什么打扮之类的都是次要的,可是他们并没有理解到自己的女儿已经长大了,也和其他的女孩子一样都喜欢打扮喜欢漂亮,因为在父母心中孩子就是孩子,等到你四十岁五十岁你也还是他们的孩子。还有一个原因,有可能他们的朋友谁家的孩子就是喜欢乱花钱买衣服,所以他们才会把你约束成这个样子。其实父母一定都是出自好意,只是方法不对,父母也是爱唠叨,等等。。。和父母好好沟通,实在不行的话你马上自己就去赚钱了,他们爱唠叨爱骂就让他们骂去,把房门锁上塞上耳机就什么都听不到,如果实习的地方有提供住宿看看要不要搬出去半年,到时候情况应该会改善的。
多跟父母沟通啊 问问他们是什么原因。我估计是怕你变坏,不都说女孩子会打扮了就是变坏的开端么,你父母一定有这方面的忧虑,不过你都不小了,确实不应该这样,好好谈谈,这并不能说明父母对你不好吧。肯定是有原因的。
可能怕你会太注重这方面,不注重学习,怕你变的爱虚荣,变成坏孩子,你知道我指什么。我在大学里。我也有跟我妈出去买衣服,她都给我买些便宜的衣服,她们很会挑很能搞价,我会有点不耐烦,甚至会感觉尴尬。但买回的衣服确实不错,得到那样的质量我得付出双倍价格。我自己买的衣服,她也会说说,但我知道,是在买的价格,我会说地点的她满意的价格,她就不怎么说了。但我没你说的你那感觉,而且我家里条件不太好,啥样就不说了。但我从你的描述里感觉你父母像在我家乡是那种殷实户,天天忙忙碌碌,收入一年四五万但平时穿的一般,在21世纪前10年快过完而他儿子快结婚的前一年才买电视机的小康户。都有着苦恼
19岁早已成年,应该有自主的权力!别说买衣服,其它好多事情都也可以做主的,就算未成年也有对衣服自主的的权利,每个女人都会爱美,恰当的打扮下自已,能更加提高自信,同时也丰富美好的人生,留下美丽的青春痕迹! 也不知你是什么家庭背景,也许你父母对你太紧张,望女成凤吧,让你把精力完全投入学习当中,不想要让穿衣打扮、谈情说爱分散你的精力,同时怕你老花时间同些不好的朋友去买衣服逛街学坏吧? 让他们知道你已长大了,让他们放心你能分清社会好坏,会合理支配时间把握轻重的。努力争取自已的权利吧!美女

我19岁了,为什么我父母还不肯给钱我买衣服?(我是女生)

老牌时装屋的土气老花为何现在成为了各种时髦精们的出街必备?

最近不断地被挂在嘴边的复古风潮以及各种经典回潮老牌时装屋的“土气”老花再一次打了个漂亮的翻身仗成为了各种时髦精们的出街必备单品!MONOGRAM所谓经典老花“Monogram Logo”原意是指设计中的经典花押字式样一般都是单个元素的反复重组、重叠而来的设计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元素经过不断的复制粘贴最后形成各大品牌的代表性专属Monogram!简直不能呼吸,这季的包袋从颜色到造型都深得我心,尤其是右边这款带有褶皱设计的包袋,配合同样设计元素的服装,有一种日系和风感,无论是文青还是时髦潮人,搭配度都极高。除此之外,这季包袋依旧延续LV经典老花元素,却让它们更像一种点缀,而不是LOGO,所以也更加年轻。说到老花,大多数人的印象还停留在“全LOGO”、“炫品牌”“又土又老气”的概念中。LOUIS VUITTON这个经典的图案诞生于1796年它的设计灵感来源于日本的花卉图案以Georges的父亲名字缩写“LV”为中心展开配以其它三种图案四角星、四叶花以及菱形内嵌四角星图案!从内搭到长裤再到外套等无论什么样的款式设计加上铺满的老花图案立刻染上了一种古典气息复古中又带有80年代的叛逆与前卫之感!还有不得不提的就是GUCCI的老花袜子其百搭程度从博主们的上身频率就不难看出来不论连裤袜或者短袜都是能很好的提高整体造型的装饰单品!如今穿老花不再是怀旧现在的老花潮出了另一种复古时尚态度你更喜欢哪家的Monogram?赶快穿起老花做终极的复古时尚girl!
复古吧,时尚就是一个轮回的,好多以前的东西现在就很流行
现在的流行元素就是复古,但是说实话感觉就是没有自己的想法了
我觉得现在的人都比较喜欢一种复古的风格吧。
现在比较流行复古的风格所以大家都比较喜欢。

老牌时装屋的土气老花为何现在成为了各种时髦精们的出街必备?

《一个人的朝圣》讲的是什么?

《一个人的朝圣》的主要内容:哈罗德·弗莱 (Harold Fry),六十五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扩展资料:《一个人的朝圣》是2013年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的图书,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处女作,获得2012年度英国最佳新人小说奖。蕾秋·乔伊斯,英国资深剧作家。写了二十年的广播剧本,也曾活跃于舞台剧界,拿过无数剧本奖。《一个人的朝圣》是她的处女作,已畅销三四十个国家,入围2012年“布克奖”。目录:1. 哈罗德与信2. 哈罗德、加油站女孩与信仰的问题3. 莫琳与电话4. 哈罗德与客店旅人5. 哈罗德、酒保与没有孩子的女人6. 莫琳与谎言7. 哈罗德、远足的男人与喜欢简奥斯丁的女人8. 哈罗德与银发绅士9. 莫琳与戴维10. 哈罗德与提示11. 莫琳与临时医生12. 哈罗德与骑自行车的母亲13. 哈罗德与医生14. 莫琳与雷克斯15. 哈罗德与全新的开始16. 哈罗德、外科医生与著名演员17. 莫琳与花园18. 哈罗德与决定19. 哈罗德与旅程20. 莫琳与公关代表21. 哈罗德与跟随者22. 哈罗德与朝圣者们23. 莫琳与哈罗德24. 哈罗德与里奇25. 哈罗德与狗26. 哈罗德与咖啡店27. 哈罗德与另一封信28. 莫琳与来访者29. 哈罗德与奎妮30. 莫琳与哈罗德31. 奎妮与礼物32. 哈罗德、莫琳与奎妮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一个人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的作品,曾荣获2012年度英国最佳新人小说奖。而这本书讲述的是:主角弗莱,已经六十五岁,在酿酒厂兢兢业业工作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的退休了,没有升迁,也没有朋友。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日复一日。突然有一天,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在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的事情,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拓展资料:蕾秋·乔伊斯是一名英国资深剧作家。写了二十年的广播剧本,也曾活跃于舞台剧界,拿过无数剧本奖。《一个人的朝圣》是她的处女作,目前已畅销三四十个国家,入围2012年“布克奖”。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蕾秋·乔伊斯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拓展资料:《一个人的朝圣》是2013年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的图书,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处女作,获得2012年度英国最佳新人小说奖。蕾秋·乔伊斯,英国资深剧作家。写了二十年的广播剧本,也曾活跃于舞台剧界,拿过无数剧本奖。《一个人的朝圣》是她的处女作,已畅销三四十个国家,入围2012年“布克奖”。这本小说出自剧作家之手,但是它却并不注重戏剧张力,故事简单人物平凡,打动人心的是字里行间的安静和细腻,就像春天的第一场雨,秋天将落未落的叶,就像该书的宣传语:“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哈罗德只是一个普通人,他的错误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可能会犯的错。在路的彼端,在时光的尽头,在人生的末尾,拂去岁月的蒙尘,那一点一滴的遗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牵引我内心的温柔。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哈罗德的行为后来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很多人参与了进来,然而没有人知道哈罗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爱情故事,或是奇迹,是善举,甚至是勇气?都只是凭空猜测,哈罗德了然于心的事实和他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哈罗德的妻子莫琳,她起初很愤恨,事实上因为儿子戴维的死亡,她已经恨了哈罗德很多年,而随着哈罗德的突然离去,莫琳痛苦、迷惘、挣扎,她第一次试着站在哈罗德的角度看问题,小说最后一段:“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莫琳仍然不明白哈罗德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是这有什么要紧呢,这并不妨碍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一个人的朝圣
内容简介:第一部写的是哈罗德在收到奎妮来信后得知她患癌,活在人世的时间不多,他颤抖着想要将回信塞进邮筒,却也没有放进去,在受到加油站女孩的鼓励后决心开始用徒步的方式去见见多年未曾见面的好友。65岁的他,从没走过远路的他穿鞋帆船鞋就上路了。丢下了妻子,就这样开始了自己的朝圣之路,他觉得只要自己还在路上,奎妮就还在等他,就还能活着。但他不知道,他一个人的朝圣将会是一群人的等待。第二部主要是记录的是奎妮得知哈罗德在来看望他的路上的时候写下的日记,奎妮的情歌。奎妮记录着自己等待的心情和自己的病情,写着当年和哈罗德儿子之间的秘密,认为哈罗德儿子戴维的死和自己有关,忏悔着,希望可以告诉哈罗德真相,同时也透露了当年不辞而别的原因竟是因为希望保住哈罗德的工作而替他背了黑锅。而这一切,哈罗德妻子莫琳早有所知却也没有向自己的丈夫提起。儿子的死让哈罗德夫妇回不到从前的亲密。而这些,在哈罗德决定开始拯救奎妮的路途之后,莫琳也开始反省自己,三个成年人之间的忏悔,对死去的孩子的忏悔,然后又互相原谅。这对于哈罗德来说是残忍的,对奎妮也是,对莫琳也是。一路上哈罗德成长,接受洗礼,了解自己。莫琳从不理解到愤怒再到鼓励。一个人身体在路上,一个人心灵在路上。为的都是拯救奎妮。当癌症盯上你的时候,能逃脱的机率几乎为0。奎妮深知,莫琳深知,哈罗德却在听了加油站女孩的故事后,相信自己一定有办法可以拯救。即使后来我们都知道这个故事只是一种美丽的鼓励。当面对不理解的东西,只要努力去寻找总会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是,偶尔那么一次,去接受它,并且就此打住,反而更加明智。找到合理的解释,有时就在缩减可能。如果我相信一件事,你相信另一件事,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都殊途同归。哈罗德见到了奎妮,奎妮说出了真相,莫琳原谅了丈夫的不辞而别,奎妮在阳光中安详的死去。写下了最后一封给哈罗德信。一切回到了最初旅途开始的地方,但是却有那么些不同。拓展资料《一个人的朝圣》是2013年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的图书,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处女作,获得2012年度英国最佳新人小说奖。蕾秋·乔伊斯,英国资深剧作家。写了二十年的广播剧本,也曾活跃于舞台剧界,拿过无数剧本奖。《一个人的朝圣》是她的处女作,已畅销三四十个国家,入围2012年“布克奖”。2013年欧洲首席畅销小说,入围2012年布克文学奖,同名电影拍摄中。台湾读者表示“很久没有读一本书读到凌晨”、“是一个简单、素朴但会令人深深感动的故事”、“笑泪交织的阅读”。2013年春季英国最具影响力“理查与茱蒂”读书俱乐部书单第1 名;欧普拉读书俱乐部夏日选书、美国图书馆协会选书;2012年英国最畅销新人小说;《出版人周刊》、《纽约时报》、《泰晤士报》、《嘉人》、《今日美国》等各大媒体高评价推荐。参考资料来自:百度百科-一个人的朝圣
哈罗德·弗莱 (Harold Fry),已经六十五岁了,默默退休,过着日复一日的孤独生活。他和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乡间,生活平静。一天早晨,他收到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的一封信,这位老友患了癌症,写信告别。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不禁想到了自己的人生,思索的过程中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走了87天,627英里,是因为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拓展资料:《一个人的朝圣》是2013年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的图书,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处女作,获得2012年度英国最佳新人小说奖。参考资料:一个人的朝圣-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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